2007/04/20

隨筆......

哭的故事

當曲飛先生邀請我寫「藝壇隨筆錄」時,申明無用寫得太嚴肅,可以輕鬆一點、率性一點,我膽粗粗就答允了。現下回想,實在有點後悔……

我得承認,我是好怕讓人知道我會哭,若然讓人看見我哭就更加不好了,彷彿那是一種罪!誠屬不幸。但更不幸的是,我是容易哭的!

最新紀錄,是看香港話劇團的《藝術》(Art)。當辛偉強飾演的易邦告訴兩位摯友他如何委曲求全地依附在兩位有能之士身邊的時候,我眼角悠然流下一行淚。太不爭氣了,我說我自己,尤其事後我清楚知道我並不太喜歡這個劇本!於我,《藝術》寫得好聰明,但欠了一份真誠的智慧,不過那未必是作者可預計或預知的,即是說,我想劇作者並非刻意賣弄聰明,只是未能為自己設下的「前提」(premise)作出真切的回應—到底何謂藝術?三個類型化的人物,一個典型古典主義者、一個典型現代主義者,和一個典型溫和主義者,沒有灰色地帶,那是沒可能對何謂藝術這個龐雜的議題提供詰問空間。劇本亦少有交待三位主人翁的背景生活,他們情同手足的深刻友情紮根何處?沒有歷史,角色便失去立體感,餘下的只有此刻 (here and now) 的論述(discourse)。請不要說這是後現代主義特色的去歷史化(dehistoricized),若然劇本前設是一個荒謬的處境,我不會要求角色有寫實的三維質感。

可是我哭了!但我不會把這次哭的「罪行」歸咎於演員,辛偉強演得恰如其分,沒有煽情。而當我放下包袱退一步想,的而且確《藝術》是一個「好看」的劇目。好了,我要說的清楚不過,那一行淚不能代表甚麼,不過一種官能反應而已。

再前陣子,看韋史密夫(Will Smith)主演的《尋找快樂的故事》(The Pursuit Of Happyness),到片尾時我又哭了。當我一邊沈緬於這齣感人電影的同時,我知道我正在享受這齣電影的移情作用(empathy),但我樂在其中。一來是韋史密夫演得實在好,二來是故事主角基斯(Chris Gardner)擁有貼近生活的實感和立體感(沒能付車資時一樣會賴帳、為了找緊一個機會亦會砌詞說謊),三來是這個白手起家的真實故事貫串全片的真誠。凡此種種,讓我安於沉醉在這個既真實其實並不真實的虛擬空間,然後全心全意地感動或被感動。這是一齣簡單直接的勵志電影,唯一使我間歇地抽離的是那幀突然在畫面內掩映的美國國旗!

我並不抗拒移情的藝術,移得好的話,連淚珠兒都可以由「罪行」轉化為「藝術」。可是有些作品,看後令人咬牙切齒,到最後把移情的效用全盤消解。

曾經一口氣通宵讀完余華的《兄弟》(上),不是自願的只是實在放不下書,小說極之有追看性但同樣極之操控,看過小說的友人早已預警:請備紙巾!結果非常準確,我崩潰地哭個死去活來,第二朝醒來後眼腫頭痛!這是一次毫無美感可言的痛哭「罪行」,徹徹底底地「消費」小說中肆無忌憚的悲慘、煽情、荒誕,和剝削的嘲諷。懷念作者的前作《我能否相信自己》和《現實一種》。

我得坦白招供,我是看《義犬報恩》大結局、《再見螢火蟲》、《東京勿語》、《遇上1941的女孩》、《The Bicycle Thief》、《The Joy Luck Club》(小說)、《36 Children》等等……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哭的情況。故此,問題可能不在於作品本身,問題其實在我作為接收者的身上。而為了掩飾我這個哭的「罪行」,我會極力保持冷靜。

但總有一些作品,它教我無由觸動,而沒有掉下半滴淚珠,那就是片長七小時半的《撒旦探戈》,至今我看過最好的電影。

(完)

注:原文載於101演藝文化網站之「藝壇隨筆錄」